热线电话:0311-83030746
首页-产品中心-医药软件

产品中心

PRODUCT

销售人员备案简介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局在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查处的大多数假劣药案件都具有一个共同特点:案发后销售假劣药品的业务员就不见了踪影,或是售假业务员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该业务员早已在数月前被企业除名,硬说业务员销售假劣药品为其个人行为,企业不能为业务员行为承担责任。造成假劣药品流入河北市场并无法追溯假劣药品来源及流向,给河北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给药监部门对销售假劣药品的企业处罚带来很大困难,无法追究恶意规避处罚企业应付的法律责任。为解决这个问题,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进入河北省销售药品的业务员实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函〔2007〕63号)文件 "建立药品销售人员和经营企业购销发票及清单备案管理制度,完善医药诚信经营系统"的要求,2006年12月我局发出《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销售人员实施备案管理, 2008年4月我局发出了《关于对河北省药品生产企业和省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营销人员实行诚信稽核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省药品生产企业以及省外医药企业(生产、经营)在我省境内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营销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实现对进入我省药品营销人员的诚信稽核查询,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市场秩序。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对营销人员备案时可对营销人员的授权销售品种、区域、期限、范围进行限制,企业上传后即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各地市药监部门、药品采购单位、医疗机构及社会公众均可通过网站对责任业务员的信息进行查询。避免了营销人员挂靠经营行为和非法盗用、伪造合法企业资质的现象,维护了企业的合法利益。

冀公网安备 13010402001959号 冀ICP备13013251号-1 | 版权所有: 河北华烨冀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